经学生自主提交转专业申请,充分考虑学生意愿,根据《通化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》(通师院发〔2019〕138号)要求,准予申请转专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班总人数的15%,结合学生第一学期通识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,经经济管理学院领导班子集体商议,决定批准以下8名学生转专业申请,特公示如下。
公示期:2025年3月19日—2025年3月25日 联系电话:0435-3206723